时间:2023/05/16 来源:物明投资
近期,本公司接到查询电话,联系人反映自己在网络遇到有人以深圳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管名义成立“物明书院”QQ群,“物明书院”钉钉群等,诱导投资者加入聊天群进行虚假诈骗活动。
考虑到网络上有类似事件的报导,该情形可能不是偶发事件,深圳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谨提示公众:
如遇到类似情形,请勿与对方进行联络和按其要求操作,以避免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如已经因此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请尽快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司强烈谴责假冒“物明投资”及工作人员名义、欺骗投资者、损害我司声誉的行为,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投资者明辨真伪,警惕此类虚假诈骗活动,切实保护自身利益,谨防受骗。
特此声明。
深圳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